问题 | 总支选举流程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党总支选举流程可以参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中相关规定,按如下程序:党支部的成立,一般由基层单位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基层党委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并批复。批复同意后,基层单位召开党员大会,酝酿支委候选人,报所在单位基层党委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并批复。批复同意后,基层单位再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委员会或者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选举结果所在单位基层党委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并批复。根据工作需要,上级党委可以直接作出在基层单位成立党支部的决定。党支部书记、副书记一般由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确有必要时,上级党组织可以指派党支部书记或者副书记。 进行选举时,先统计到位人数,看支部党员大会是否有效。再宣布议程:通过选举办法(草案);通过监票人、计票人名单;进行大会选举;计票;向大会报告选举结果;召开支委会,选举书记;进行分工;将选举结果及职位分工上报基层党委,等待批复。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 第六条 党支部的成立,一般由基层单位提出申请,所在乡镇(街道)或者单位基层党委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并批复,批复时间一般不超过1个月。 基层党委审批同意后,基层单位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委员会或者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批复和选举结果由基层党委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 根据工作需要,上级党委可以直接作出在基层单位成立党支部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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