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时卖方是否要告知是凶宅 |
释义 | 对于房屋是否发生非正常死亡事件,变成所谓的“凶宅”,当前法律并无明确规定。但是,实践中,凶宅”对于普通民众的生活有较大影响,应属于卖方应该披露的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所以买房时买方有知情权,因此买房时卖方还是有义务告知房屋的实际情况,即是否属于凶宅。 一、房东死人了没告知现在二手房买卖合同 这个要看死亡的原因,如果是正常生老病死不算凶宅。只有非正常死亡算凶宅,凶宅可以要求退房并要求赔偿。但无论是否凶宅有类似事件发生,多数人都非常介意。购买二手房如何避免类似事件有两个注意事项。一、作为中介服务机构在接受委托时应该详细了解房屋的情况,如果有类似事件必须告知买房人。二、看好房屋时自己应该走访物业询问邻居房屋的具体情况。尽可能了解详细。 二、购买凶宅能否解除合约? 买到凶宅,在符合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时,买房者可以解除合约。如果对方故意隐瞒这一事实,存在欺诈行为,买受人可以到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该房屋买卖合同。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的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五百零九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三、如果买卖中介公司签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合同生效就有效。各中介的合同不太一样,通过中介买房一般会有两个合同。即“买卖居间合同”合同的主体是卖方、买房及中介据检方,和“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的主体是卖方和买方,“居间合同”肯定有法律效力,但“居间合同”主要约定是保证中间方的利益,就是谁违约谁就要赔中介费,“房屋买卖合同”里约定买卖双方谁违约谁就要负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合同条款里肯定都有约定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销售商品住宅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根据《商品住宅实行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向买受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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