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什么伤才能达到十级伤残鉴定 1、能达到十级伤残鉴定的损伤如下: (1)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精神障碍或者轻度智能减退,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轻度受限; (2)面颅骨部分缺损或者畸形,影响面容,一侧眼睑下垂,遮盖部分瞳孔一侧眼睑轻度畸形一侧睑球粘连影响眼球运动,一眼泪器损伤后遗溢泪; (3)颈部及胸部损伤,颏颈粘连畸形松解术后,一侧喉返神经损伤,影响功能,器质性声音嘶哑。 2、法律依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七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第八条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二)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二、交通事故伤残评定标准是什么 1、一级伤残: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伴盲目5级,脊柱胸段损伤致严重畸形愈合,呼吸功能严重障碍等; 2、二级伤残:一侧眼球缺失,另一眼盲目4级,脊柱胸段损伤致严重畸形愈合,呼吸功能障碍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