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管制犯有没有行使政治权利 |
释义 | 管制犯行使政治权利,需要得到执行机关的批准。 一、刑事上关于被管制的罪犯有什么义务 管制罪犯的义务是: 1、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2、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 3、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4、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5、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二、执行管制刑罚是该如何进行的 执行管制刑罚的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3、按照执行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 4、遵守执行机关会客的规定; 5、离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的,应当报执行机关批准,对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应当在劳动中同工同酬。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十九条: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三)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四)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五)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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