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购买重疾险前积极披露既往病史是保障理赔顺利的重要前提。保险公司在理赔时会对投保人的病史进行审核,如果投保人隐瞒或不完整披露既往病史,可能导致保险公司拒绝理赔或降低理赔金额。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六十八条: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重要情况,保险人在核保时有权要求投保人提供必要的健康证明和体检报告。 2.《保险法》第七十五条:保险人有权依据保险合同约定对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提出的赔偿请求进行调查核实。 3.《合同法》第二百零八条:当事人应当诚实守信,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在购买重疾险前,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自己的既往病史,包括确诊的疾病、过去的手术等情况。同时,投保人可以通过提供必要的健康证明和体检报告来证明自己的健康状况。如果投保人隐瞒或不完整披露既往病史,可能导致保险公司拒绝理赔或降低理赔金额,损害自己的利益。因此,投保人应当积极主动地披露既往病史,保证理赔顺利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