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般不会超过24个小时,如果还没有回来,可能涉及违法行为,公安机关。要予以处罚。如果只是为了协助调查,没有任何违法的行为,也没有受到任何处罚,就不会有任何不好的影响。 传唤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传唤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传唤期限届满,未作出采取其他强制措施决定的,应当立即结束传唤。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及时进行侦查,全面、客观地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条,传唤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传唤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传唤期限届满,未作出采取其他强制措施决定的,应当立即结束传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