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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开庭原告不说话可以吗
释义
    法律分析:
    开庭原告不说话可以,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进行陈述和法庭辩论,但是如果是审判员指定原告回答的,如果没有特殊情况的,原告必须回答,诉讼代理人不能代为陈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 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 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 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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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2:2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