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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自首和坦白立功的区别是怎样
释义
    1、定义不同
    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我国刑法规定,自首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的行为。
    坦白是指犯罪嫌疑人在归案后对案件中自己的行为如实供述。
    2、成立要件不同
    (1)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如实供述本人同案的同案犯罪事实,成立自首;
    (2)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与本人不同案的同案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或者共犯人协助抓获同案犯,成立立功。
    (3)坦白,是犯罪人被动归案后如实供述被指控的犯罪事实的行为。
    3、法律效果不同
    (1)自首对事(即自首的罪行)不对人,采取相对从宽处罚原则
    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具体确定从轻、减轻、免除处罚,应当根据犯罪轻重并考虑自首的具体情节。
    (2)立功对人(即犯罪人)不对事
    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3)坦白的犯罪分子往往是在一定的条件下被迫认罪的,其人身危险性相对较大,是酌定的从宽处罚情节。
    一、一般立功在减轻处罚上起的作用
    一般立功主要表现为:犯罪分子到案后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包括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分子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以外的其他犯罪,经查证属实的;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的;阻止他人犯罪活动;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具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表现。
    对于属于自首或者坦白范围内的行为,不能认定为立功。例如,甲向国家工作人员乙行贿后,主动投案,向司法机关交待了自己向乙行贿和乙收受甲提供的贿赂的事实的,不能认定甲检举、揭发了乙的犯罪行为。因为行贿人只有交待了自己向谁行贿的事实,才能认定其如实供述了自己所犯罪行。所以,甲的行为没有超出自首的范围,不能另认定为立功。
    刑法第68条规定,犯罪人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于立功情节,可以从宽处罚,综合考虑立功的大小、次数、内容、来源、效果以及罪行轻重等情况,确定从宽的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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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4 15:0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