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水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桥梁、码头和其他拦河、跨河、临河建筑物、构筑物,铺设跨河管道、电缆,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和其他有关的技术要求,工程建设方案应当依照防洪法的有关规定报经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法律依据: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 第十七条 禁止在坝体修建码头、渠道、堆放杂物、晾晒粮草。在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鱼塘的,须经大坝主管部门批准,并与坝脚和泄水、输水建筑物保持一定距离,不得影响大坝安全、工程管理和抢险工作。 第十八条 大坝主管部门应当配备具有相应业务水平的大坝安全管理人员。 坝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第十九条 大坝管理单位必须按照有关技术标准,对大坝进行安全监测和检查;对监测资料应当及时整理分析,随时掌握大坝运行状况。发现异常现象和不安全因素,大坝管理单位应当立即报告大坝主管部门,及时采取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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