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具体流程如下:1、申请,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提出申请;2、审核,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审核;3、批准,出版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决定。批准申请的,颁发许可证;不批准的,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4、登记,持印刷经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风险提示:如果企业要申请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应当持营业执照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出版行政部门审核批准的,发给印刷经营许可证。 法律依据 《印刷业管理条例》第十条 《印刷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