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姐姐不是直系亲属。 直系亲属主要包括父母与子女之间、祖父母与孙子女之间以及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之间的亲属关系。对于兄弟姐妹之间是具有血缘关系的旁系血亲,但也是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近亲属的范围之一。 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1、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2、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3、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由于已界定了“近亲属”的范围,因此,这就意味着在民事诉讼中,能够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有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直系亲属和近亲属的区别如下: 1、基于血缘关系的直系亲属,简称直系血亲; 2、基于姻亲关系的直系亲属,简称直系姻亲。 3、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4、直系血亲是指彼此之间有直接血缘联系的亲属,包括己身所从出和从己身所出的两部分血亲。己身所从出的血亲,即是生育己身的各代血亲,如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 综上所述,直系血亲是指不同辈分之间,比如父子间,祖父母与孙子女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五条 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 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