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就是继承权。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抚养协议、法定继承。债务人可以放弃法定继承权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继承人可以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并且如果继承人未及时作出放弃继承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债权人放弃继承权有害于债权人的合法有效债权,债权人不得由此行使债权人撤销权,撤销债务人放弃继承的行为,但可以提起确认债务人放弃继承行为无效之诉,以保护债权人的合法利益。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拓展资料:放弃继承是一种单方的法律行为,不需要征得他人的同意。由于放弃继承意味着继承人不能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同时也意味着继承人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交纳的税款、债务不负偿还责任,因此,放弃继承与继承人的利益密切相关。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