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怎样执行管制的什么
释义
    1、管制应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管制的期限一般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2、根据《刑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管制应怎样执行管制的期限是多长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将管制规定为主刑的一种由人民法院判决公安机关执行。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但是在数罪并罚时可以延长到3年。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
    管制具体应该怎样执行
    管制的具体执行如下:
    管制的期限。根据刑法的规定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两年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3年。
    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应当由人民法院交由公安机关执行即对管制的执行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其他任何机关都没有这个权力。根据公安部的有关规定执行管制的具体机关应当是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及相当于县级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对犯罪分子执行管制时应当注意贯彻群众路线即充分发挥有关单位或基层组织的作用依靠群众监督犯罪分子遵守有关规定。
    管制刑期的计算。刑法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即判决开始执行的当日起计算当日包括在刑期之内。同时规定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管制刑期二日即判决执行之前犯罪分子被采取刑事拘留、逮捕等剥夺人身自由措施的应当羁押一日折抵管制刑期二日。
    管制的解除。刑法规定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管制期满执行机关应向本人和其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的群众宣布解除管制。这样规定有利于防止无限制地延长管制损害被解除管制人的合法权益也有利于及时宣传法制教育群众保证法律的正确实施。
    管制具体应该怎样执行
    管制的期限。根据刑法的规定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两年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3年。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应当由人民法院交由公安机关执行即对管制的执行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其他任何机关都没有这个权力。根据公安部的有关规定执行管制的具体机关应当是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及相当于县级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对犯罪分子执行管制时应当注意贯彻群众路线即充分发挥有关单位或基层组织的作用依靠群众监督犯罪分子遵守有关规定。管制刑期的计算。刑法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即判决开始执行的当日起计算当日包括在刑期之内。同时规定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管制刑期二日即判决执行之前犯罪分子被采取刑事拘留、逮捕等剥夺人身自由措施的应当羁押一日折抵管制刑期二日。管制的解除。刑法规定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管制期满执行机关应向本人和其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的群众宣布解除管制。这样规定有利于防止无限制地延长管制损害被解除管制人的合法权益也有利于及时宣传法制教育群众保证法律的正确实施。
    管制如何执行
    1、管制的期限。根据刑法的规定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两年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3年。2、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应当由人民法院交由公安机关执行即对管制的执行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其他任何机关都没有这个权力。根据公安部的有关规定执行管制的具体机关应当是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及相当于县级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对犯罪分子执行管制时应当注意贯彻群众路线即充分发挥有关单位或基层组织的作用依靠群众监督犯罪分子遵守有关规定。3、管制刑期的计算。刑法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即判决开始执行的当日起计算当日包括在刑期之内。同时规定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管制刑期二日即判决执行之前犯罪分子被采取刑事拘留、逮捕等剥夺人身自由措施的应当羁押一日折抵管制刑期二日。4、管制的解除。刑法规定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管制期满执行机关应向本人和其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的群众宣布解除管制。这样规定有利于防止无限制地延长管制损害被解除管制人的合法权益也有利于及时宣传法制教育群众保证法律的正确实施。
    管制怎么执行
    管制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种类之一。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判处管制的罪犯仍然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工作或劳动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条至第41条规定了管制的期限及执行相关规定。 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三)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四)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五)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 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 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管制期满执行机关应即向本人和其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的群众宣布解除管制。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该内容由 贾彬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25 8:2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