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贿立案侦查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检察院认为存在犯罪事实,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所以就立案进行调查。对单位行贿罪立案标准对单位行贿涉嫌下列情节之一的,应予定罪: (1)个人行贿数额在十万元以上、单位行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 (2)个人行贿数额不满十万元、单位行贿数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①为谋取非法利益而行贿的; ②向三个以上单位行贿的 ③向党政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行贿的; ④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单位行贿罪立案标准单位行贿涉嫌下列情节之一的,应予定罪: (1)单位行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 (2)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数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①为谋取非法利益而行贿的; ②向三人以上行贿的; ③向党政领导、司法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行贿的; ④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以行贿罪论处。谋取不正当利益,根据1999年3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办理受贿犯罪大要案的同时要严肃查处严重行贿犯罪分子的通知》的规定,是指谋取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和国务院各部门规章规定的利益,以及要求国家工作人员提供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和国务院各部门规章规定的帮助或者便利条件。根据这一司法解释的规定,不正当利益不仅指获得的利益本身不正当,而且要求国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而谋取的不确定利益,也属于不正当利益。这里所谓的不确定利益,是指需要通过竞争获得的利益。在这种情况下,利益是否正当取决于程序是否正当。因此,要求国家工作人员违反程序获取这种利益,就是一种不正当利益。刑事案件涉及到多个程序,首先需要有人报案,之后公安机关根据报案的情况,对案件进行调查,如果符合立案的要求的,应当依法立案,之后就进入到了公安的侦查阶段,主要是收集各类证据,然后提请批捕。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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