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应对持刀威胁 |
释义 | 正当防卫是指在面临正在进行的暴力犯罪时采取的防卫行为,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根据中国《刑法》第20条规定,对正在进行的严重危害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 法律分析 拿刀砍你,采取手段防止伤害叫正当防卫。夺过刀之后,如果对方已丧失伤害你的能力,而你拿刀把对方砍伤,你的行为应该叫故意伤害。打架斗殴中,任何一方对他人实施的暴力侵害行为。两人及多人打架斗殴,一方先动手,后动手的一方实施的所谓反击他人侵害行为的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 中国《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拓展延伸 如何保护自身安全面对持刀威胁 面对持刀威胁,保护自身安全至关重要。首先,保持冷静和警惕是关键。尽量避免激怒威胁者,保持言语和行为的稳定。同时,寻找逃生的机会,尽量远离威胁者,寻找安全的地方。如果可能,寻求他人的帮助或报警。在应对持刀威胁时,可以考虑使用防身工具或物品,如喷雾剂、哨子等,以增加自身的防御能力。此外,了解基本的自卫技巧和防身术也是有帮助的,可以参加相关培训课程提升自身的应对能力。最重要的是,尽量避免单独行动,与他人保持联系,并向专业人士咨询寻求更详细的建议和指导。记住,安全永远是第一位的。 结语 面对持刀威胁,保护自身安全至关重要。保持冷静和警惕,避免激怒威胁者。寻找逃生机会,远离威胁者,寻求安全地点。可以使用防身工具或物品增加防御能力。了解自卫技巧和防身术,并咨询专业人士寻求建议。避免单独行动,与他人保持联系。记住,安全永远是第一位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一节 扰乱公共秩序罪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五章 证 据 第七十五条 对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毒品犯罪等案件,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因在侦查过程中作证,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公安机关应当采取以下一项或者多项保护措施: (一)不公开真实姓名、住址、通讯方式和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 (二)禁止特定的人员接触被保护人; (三)对被保护人的人身和住宅采取专门性保护措施; (四)将被保护人带到安全场所保护; (五)变更被保护人的住所和姓名; (六)其他必要的保护措施。 证人、鉴定人、被害人认为因在侦查过程中作证,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向公安机关请求予以保护,公安机关经审查认为符合前款规定的条件,确有必要采取保护措施的,应当采取上述一项或者多项保护措施。 公安机关依法采取保护措施,可以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配合。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时,应当将采取保护措施的相关情况一并移交人民检察院。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五章 证 据 第七十六条 公安机关依法决定不公开证人、鉴定人、被害人的真实姓名、住址、通讯方式和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的,可以在起诉意见书、询问笔录等法律文书、证据材料中使用化名等代替证人、鉴定人、被害人的个人信息。但是,应当另行书面说明使用化名的情况并标明密级,单独成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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