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成都公积金卡办理: 1、单位到中心窗口领取(或中心网站下载)相关表格; 2、单位填制相关表格; 3、单位持填制完备的相关表格到中心办理; 4、住房公积金卡办理后,由单位统一到发卡行办理领卡手续,职工在单位办理领卡。 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借款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 2、申请时在公积金中心已连续6个月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没有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同时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3、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规定比例; 4、有较稳定的职业及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 5、有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作为保证人; 6、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六条 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