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了租房合同,还没到生效期不想租了,我可以要回我的押金吗?? |
释义 | 签了租房合同,还没到生效期不想租了,我可以要回我的押金吗??签了租房合同,还没到生效期不想租了,我可以要回我的押金吗?可以进行协商,挽回损失。房屋租赁合同未到期,承租人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的,应当按租赁合同承担违约责任。租赁合同没有约定违约责任的,要赔偿出租人的损失。出租人的损失为在合同剩余期间无法出租而导致的租金收益损失。即如果合同剩余期限内房子没有出租出去,承租人要支付剩余期间的租金;如果合同剩余期限内房子出租出去了,承租人只需要负担出租出去之前的租金损失。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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