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签了租房合同,还没到生效期不想租了,我可以要回我的押金吗??
释义
    签了租房合同,还没到生效期不想租了,我可以要回我的押金吗??签了租房合同,还没到生效期不想租了,我可以要回我的押金吗?可以进行协商,挽回损失。房屋租赁合同未到期,承租人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的,应当按租赁合同承担违约责任。租赁合同没有约定违约责任的,要赔偿出租人的损失。出租人的损失为在合同剩余期间无法出租而导致的租金收益损失。即如果合同剩余期限内房子没有出租出去,承租人要支付剩余期间的租金;如果合同剩余期限内房子出租出去了,承租人只需要负担出租出去之前的租金损失。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3 5:5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