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调整后全省 最低工资标准 为: (一)月最低工资标准 一类区:每月1680元; 二类区:每月1570元; 三类区:每月1470元。 (二) 非全日制用工 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 一类区:每小时18元; 二类区:每小时17元; 三类区:每小时16元。 二、月最低工资标准包含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基本 养老保险 费、 医疗保险 费、 失业保险 费和 住房公积金 ,不包含支付给劳动者的 加班 加点 工资 、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珠工作环境和条件下的津贴,以及法律、 法规 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含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 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