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资企业清算步骤概述 |
释义 | 外资企业终止企业执行清算的主要程序包括: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成立清算委员会;向政府机关单位申请清算,并获得批复文件;进行会计报表审计;刊登清算公告,申报债权;处理企业资产和债务,进行会计核算;编制清算报表并审计;办理税务、财政、统计和海关注销手续;注销银行账户、外汇登记证和营业执照;缴回批准证书。 法律分析 公司注销清算是指企业某种原因终止经营后对企业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查,并进行清偿债务和分配剩余财产的经济活动。而外资企业终止企业执行清算大体上经历以下程序: 1、股东会、董事会关于终止企业并进行清算的决议,与此同时董事会直接任命清算委员会成员成立清算委员会; 2、清算委员会持股东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清算申请报告去向原来批准企业设立的政府机关单位进行送件申请。主管政府机关批准申请之后会出具批复文件,批复之日即为清算开始之日; 3、清算委员会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来执行的截至清算开始日止会计报表的审计,出具规范的审计报告; 4、自清算委员会成立日起60天内要在省级报纸上刊登至少三次清算公告。头一回清算公告应当自清算委员会成立日起10天内刊登。企业债权人自头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委员会申报债权; 5、清算委员会于清算期间,处置企业资产并处理企业的债权债务,且按照清算会计的要求,进行清算会计核算; 6、清算委员会于清算期间,按期进行国、地税税务申报; 7、清算委员会在清算结束日,编制《清算资产负债表》、《清算损益表》、《财产分配表》、《债务清偿表》和《清算事项说明》,然后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执行清算结束日之会计报表的审计,出具规范的审计报告; 8、办理税务注销手续。清算委员会持以上报表、审计报告以及注销申请表,申请国税地税的税务注销。税务机关会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来决定是否实地稽查企业会计资料。企业补缴应交税款之后取得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及税务登记证注销证明; 9、办理财政、统计登记证注销手续; 10、办理海关注销手续。清算委员会在补缴相应的关税税款后,注销海关备案登记证; 11、注销银行存款账户,剩余资金购汇汇给境外投资人,然后办理外汇登记证注销手续; 12、缴销企业营业执照和公章等,并办理工商注销手续; 13、《批准证书》缴回原批准企业设立的政府机关。 结语 外资企业终止企业执行清算,需要经历以下程序: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并成立清算委员会,申请批准清算;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会计报表审计;发布清算公告并接受债权申报;清算委员会处置资产、处理债务,并进行会计核算和税务申报;编制清算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产分配表和债务清偿表,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办理税务、财政、统计登记证注销手续;注销海关备案登记证和银行存款账户;购汇给境外投资人并办理外汇登记证注销;缴销营业执照和公章;归还批准证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十一章 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 第一百九十七条 外国公司撤销其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时,必须依法清偿债务,依照本法有关公司清算程序的规定进行清算。未清偿债务之前,不得将其分支机构的财产移至中国境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十一章 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 第一百九十二条 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必须向中国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其公司章程、所属国的公司登记证书等有关文件,经批准后,向公司登记机关依法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审批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十一章 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 第一百九十一条 本法所称外国公司是指依照外国法律在中国境外设立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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