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与执行有关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
释义 | 与执行有关的法律法规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九章一般规定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一、法院判决不执行的后果是怎样的 法院的判决是赋予国家强制力的,应该主动履行。如果不履行有三个后果: 1、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执行措施很多,可以对住宅进行搜查,包括拍卖、变卖、扣押财产,冻结银行帐户,还可以查封住宅。 2、如果拒不执行,法院可以处于15日以下拘留1000元以下罚款,并且可以重复适用。 3、拒不执行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情节严重的,就触犯了《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构成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会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就算经过了以上处罚,行为人还是要承担赔偿责任,除非永远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如果只是暂时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会中止执行,等到行为人有财产可以执行的时候,法院就会恢复执行。 二、判刑后可以监外执行吗 判刑后可不可以监外执行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而定。在讲判刑后可不可以监外执行之前,先来看看什么是监外执行。 监外执行是因罪犯出现了法定情形需要变更执行刑罚的场所和方式,于监狱外执行的一种制度。也就是说,罪犯在法定情形下,不用在监狱服刑,改由在监狱外面执行刑罚。监外执行的时间是计算在刑期之内的,对于罪犯在监外执行的法定情形消失后,刑期未执行完毕的,继续收监,如果在监外执行的法定情形消失后刑期执行完了的,按法定程序及时释放。那么可以监外执行的情形有哪些呢?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的规定,可以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首先应当是被判处拘役或是有期徒刑的罪犯,此为前提条件,在具备前提的条件下,若有以下之一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1、罪犯得了很严重的疾病,监狱医疗条件无法治疗需要保外就医的。 2、罪犯是孕妇或者是处于哺乳期的妇女。 3、由于罪犯本身原因对生活无法自理,并且对其实施监外执行不会危害社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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