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小区物业管理人员需要有证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需要。物业管理员指按照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通过对房屋建筑及与之相配套的设备、设施和场地进行专业化维修养护管理以及维护相关区域内环境卫生和公共秩序,为业主、使用人提供服务的人员。 物业管理员是指投入使用的房屋及其附属设备与配套设施进行经营性管理,并向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多方面、综合有偿服务的人员。物业管理员须具备高中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观察能力及较强的表达和计算能力,是实行就业准入的职业之一。 从事物业管理工作要有相关的证书,一方面,是持证上岗工作岗位需要;另一方面,物业资质评定对各个岗位的证书都有相关的要求的,而且,物业资质每年都要年检,提交相关人员的证书。 物业房管人员及房管主管,应该具有:物业管理员、助理物业管理师、物业管理师资格证书。经理、经理助理一般要求物业经理上岗证。财务人员,要有会计上岗证、会计员、会计师资格证书。维修人员,要有相关的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土建、水暖)资格证书等。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十条 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 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物业服务企业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的同意。 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临时占用、挖掘的道路、场地,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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