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广州身份证挂失网上办理 |
释义 | 暂不能网上办理身份证挂失,挂失身份证需要本人到就近任一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派出所)进行挂失申报。挂失身份证系统由公安部统一开发,暂不提供网上办理渠道。 办理流程 由申请人携带《户口簿》和《广州市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回执》到任一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派出所)办证窗口办理;补领新证后,如找回原身份证的,须将原居民身份证交回公安机关。 注意事项: 1、未满十六周岁的居民,须由监护人陪同前往办理; 2、对16周岁及以上的广州市居民,2年内在广州市再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时,相貌无明显变化的免提交相片回执。 3、补领新证后,如找回原居民身份证的,须将原居民身份证交回公安机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法》 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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