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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下班期间受伤算工伤吗
释义
    下班后受伤是否算工伤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下班后受伤,职工在事故中负主要或全部责任的,不能认定为工伤;
    2、下班后受伤,非职工本人主要责任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3、下班路上职工受到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应当认定为工伤。
    工伤的认定标准如下: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伤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发生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员工在上下班路上受伤算不算工伤?
    员工在上班途中受伤不一定属于工伤。员工在上班途中受到了伤害,要结合不同的情况来认定是否属于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关于工伤认定的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员工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此时才能认定为工伤。具体地来看,员工在上班途中受伤要被认定为工伤,就必须是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伤害,而且该伤害应当是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造成的伤害。一般性地受到他人故意伤害的情形,不能被认定为工伤。因此,员工上班途中受伤在认定是否是工伤时,需要具体分析。
    要看情况。如果是因为职工本人的责任,那么当然就不是工伤了,如果是因为意外或者其他事故,则可以申报工伤。但是除了常规要提供的工伤申报资料,还需要提供上下班的考勤记录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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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9 11:2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