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国家的相关发放时间,失业金每个月15号能到申请者的银行卡中。因银行转账可能推迟,在本月底还未领取到失业保险金的话,可在下月初再次查询。需要提醒一下的是,如果不接受公共服务提供的再就业培训,那么就会被中断失业保险的领取。 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