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亲养奶奶,父亲病逝,奶奶应该由谁来抚养 |
释义 | 一、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是不是必须抚养孩子1、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是不是必须抚养孩子,需根据具体情况决定:(1)父母一方死亡一般情况下由另一方抚养;(2)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可以主张对孙子女的抚养权;(3)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也可以主张自己的扶养义。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二、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的情形有哪些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的情形有如下:1、原抚养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原抚养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离婚后,孩子带着奶奶,孩子的父亲外出打工,拒绝抚养 离婚后对方拒绝抚养小孩的:1、如果对方是拒绝支付抚养费的,直接抚养小孩的一方可以与其协商,若协商不成的,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对方支付抚养费;2、如果对方是拒绝履行抚养义务的,可向法院请求采取强制措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一条规定,对拒不履行或者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措施。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一条对拒不履行或者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措施。 父亲去世了,还有一个奶奶,奶奶还有三个儿子和三个女儿,我是孙女,有赡养奶奶的义务吗? 孙子孙女是否具有赡养奶奶的义务应当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奶奶的子女具有赡养能力的,孙子孙女在此时不具有赡养义务;如果其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孙子孙女在能够赡养的前提下具有相应的赡养义务。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父亲在孩子2岁时去世,爷爷奶奶抚养孙子长大,孙子有义务赡养爷爷奶奶吗? 我国的民法典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所以儿子女儿有赡养自己父母的义务。当儿子或者女儿先于自己的父母过世的时候,孙子有赡养爷爷奶奶的义务。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双方离婚,孩子归女方,离婚后,父亲失踪,爷爷奶奶有没有拿抚养费的权利 离婚之后没有抚养权的一方对孩子还有抚养义务,但是因为不能直接抚养,所以只能支付抚养费。父母双方离婚的,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没有变化,父母有抚养义务,子女成年之后也有赡养义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没有爸爸了奶奶由谁来赡养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如果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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