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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产权与使用权的区别是什么?
释义
    个人房屋产权是指房屋经过房屋管理机关登记,发放了不动产产权证书,能对外进行公示的物权。房屋使用权只是使用、利用房屋的权利,并不享有房屋的所有权,也不需要进行公示登记。
    一、房产证改不动产什么意思
    现在房产证改不动产是指将“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合并成不动产登记证。不动产登记证能够证明户主对其房产的合法所有,是物权归属的有效凭证,是对房屋用地的合法使用的法律证明以及城乡房屋产权证明的统一。
    二、哪些是不动产物权
    不动产物权是指权利人基于不动产所享有的物权,即依法对不动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凡建立于其上的物权均为不动产物权。不动产物权包括六种权利,分别是所有权、地上权、地役权、永佃权、典权和抵押权。我国的《民法典》除对永佃权、典权没有规定外,对其他不动产物权均有规定不动产物权以登记为其公示方法;依法律行为发生不动产物权变动,必须经过登记方始牛效。非依法律行为发生变动者,未经登记,不得转让。
    三、农村房产所有权怎么认定
    如果房屋已经确权,则以权属登记证书的记载确认所有权。如果房屋没有经过确权,一般拥有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证以及持有出资建房的相关证明,则可以认定对房屋享有所有权。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第三百六十二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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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7 1:4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