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党的十八大在哪一年召开 |
释义 | 法律分析: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于2012年11月8日在北京召开。通过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和关于十七届中央委员会报告的决议。 会议主要议题:听取和审议党的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的报告;审议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审议并通过《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选举党的十八届中央委员会;选举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会议内容:明确了科学发展观是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并写入党章;制定了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和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前进方向;提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回答了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政策立场。《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十九条 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中央委员会召集。中央委员会认为有必要,或者有三分之一以上的省一级组织提出要求,全国代表大会可以提前举行;如无非常情况,不得延期举行。 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和选举办法,由中央委员会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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