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双方都是非北京户籍的,不可以在北京领取结婚证,必须前往户籍地民政局办理;如果有一方是北京户籍,一方不是北京户籍的,则可以在北京领取结婚证,前往北京的户籍地民政局领取即可。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结婚登记条件1、男女双方必须是出于自愿的结婚。2、法定结婚年龄:男必须年满23周岁以上,女必须年满20周岁以上。3、双方两人均无法定配偶。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结婚登记程序。(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地区,县级办民政局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2)双方当事人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各填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在申请结婚登记生明书上签名或按手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