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允许农村宅基地转让吗 |
释义 | 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可以进行转让,但需满足以下四点:1、需经本村村民委员会同意和乡级政府的批准;2、转让人与受让人同为本村村民;3、受让人无宅基地,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4、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单独转让,须与住房一并转让。另外,转让人户口应该已迁出本村或属于“一户多宅或多房”。如系一户一宅,须明确表示不再申请宅基地,且有证据表明其已有住房保障,如与其他近亲属合户居住。符合以上条件,房屋买卖才能万无一失。 一、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包括什么内容 宅基地使用权只能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如果转让给村外人员的,该受让人必须在本村落户并且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 1.通过审批取得新增的宅基地使用权 只有符合一定条件的农村村民经过相应的审批程序才能申请宅基地。 2.通过集体组织成员内部的转让以及继承获得的宅基地 宅基地使用权只能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如果转让给村外人员的,该受让人必须在本村落户并且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二、安置宅基地能否转让 宅基地房只能转让使用权,不可买卖。 转让需满足以下四点: 1.需经本村村民委员会同意和乡级政府批准; 2.转让人与受让人同为本村村民; 3.受让人无宅基地,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 4.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单独转让,须与住房一并转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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