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到社保局一次性补缴即可。 2、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 3、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补缴至 满15年。 4、对于未继续缴费或者延长缴费后累计缴费年限仍不足15年的人员,可以申 请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 险待遇。 5、对于不愿意延长缴费至满15年,也不愿意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 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可以申请将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 第十一条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第十四条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 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五条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本养老金根据 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 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 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 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 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 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 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 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