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企业可以在做出专项申报并解释后,将以前年度应扣未扣的支出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然而,追补确认期限不能超过5年。对于企业多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可以在追补确认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款中抵扣。如果抵扣不足,可以延迟抵扣到以后的年度,或者申请退税。 法律分析 以前年度应扣未扣支出后,企业做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可以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企业多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可以在追补确认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款中抵扣。如抵扣不足,可以递延抵扣至以后年度或申请退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二条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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