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审计价与合同价不一致 |
释义 | 法律分析:只有在合同明确约定以审计结论作为结算依据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合同约定无效的情况下,才能将审计结论作为判决的依据。 法律依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 第十四条 第二项 “单项工程竣工结算或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由总(承)包人编制,发包人可直接进行审查,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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