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临时找车拉货是不是雇佣关系
释义
    临时找车拉货不是雇佣关系。找车拉货形成的法律关系并不属于雇佣关系,而是基本合同形成的合同关系。雇佣关系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形成的法律关系。《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找车拉货形成的法律关系是基本合同形成的合同关系,雇佣关系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形成的法律关系。
    临时雇车拉货受伤谁负责
    临时雇车拉货受伤雇用公司是需要赔偿医疗费用的。
    一般临时工与用工者在法律性质上建立的关系属于劳务关系,不同于雇佣关系,由于双方当事人在损害的发生上均无过错,故适用公平原则,即由受益人在受益范围内对受损害方的经济损失作适当补偿而不是赔偿。“临时工”工作时间、工作地点、从事工作任务遭受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共同支付相关待遇;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所有待遇。
    劳动关系和雇佣关系区别
    劳动关系和雇佣关系区别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受国家干预程度不同。国家对劳动关系有强制的法律规定,劳动关系双方必须遵守,不得以合同排除法律的适用,而雇佣关系法律一般不加以干涉。
    2.是否形成行政隶属关系。在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产生组织领导的行政隶属关系;在雇佣关系中,雇用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是一种平等的人身关系,不属于行政上的隶属关系。
    3.福利待遇不同。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有权享有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而雇佣关系中的劳动者,一般不享有这些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权。
    4.用工主体不同,这是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的根本区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劳务关系中的侵权责任】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该内容由 许乃义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27 21: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