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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店里雇佣营业员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吗
释义
    店里雇佣营业员需要签劳动合同。根据法律规定,私营企业和请帮手带学徒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个体工商户),均应通过签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一、用人单位自什么时候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必须要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根据法律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二、补签劳动合同算违法吗
    补签劳动合同一般并不违法。用人单位需在建立劳动关系之后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没有订立劳动合同的,需在一个月以内补签。如果超过一个月还未签订劳动合同,需要支付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三、补签劳动合同法律是否支持
    补签劳动合同法律是支持的。具体如下:
    1、只要补签劳动合同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就是合法有效的;
    2、公司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应当载明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双方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虽然公司自双方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一个月内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在补签合同中,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期限自双方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视为劳动合同,权利义务也适用于劳动合同签订前的劳动关系存续期,属于认定行为,可视为双方在建立劳动关系时已签订劳动合同;
    3、认定行为还规范了双方在签订劳动合同前的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也受到劳动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的约定。因此,公司将不承担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差额的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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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7:4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