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合同约定,保险公司对于投保人遗传性疾病需要提供相关病史证明。法律依据:《保险法》 第七十九条 保险合同约定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应当提供病史、年龄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应当依据合同约定提供。 第八十七条 保险合同中规定的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提供证明材料的,保险人应当在合理范围内指定医院或者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鉴定结果对保险人和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投保人在购买重疾险时,如果已知存在遗传性疾病史,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例如家族病史、医疗报告等。保险公司会依据合同约定指定医院或鉴定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果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存在遗传性疾病史,保险公司可能会加收保费或者限制保障范围。因此,投保人在购买重疾险时需注意了解保险合同约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避免因为疾病史问题而影响理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