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承诺的构成要素有哪些 |
释义 | 根据法律规定,承诺生效的构成要件包括: 1、承诺只能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 2、承诺必须在有效期限内作出。有效期限是指要约的有效期,只有在要约的有效期内向要约人作出承诺的意思表示才具有效力。 3、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完全一致。这是承诺最实质性的要件。 一、如何区分承诺和要约? 承诺是受要约人按照所指定的方式,对要约的内容表示同意的一种意思表示,须具备以下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要约和承诺是一种相对人的行为。因此,承诺必须由被要约人作出。被要约人,通常指的是受要约人本人,但也包括其授权的代理人。 (2)承诺必须是在有效时间内作出。所谓有效时间,是指要约定有答复期限的,规定的期限内即为有效时间;要约并无答复期限的,通常认为合理的时间(如信件、电报往来及受要约人考虑问题所需要的时间),即为有效时间。 (3)承诺必须与要约的内容完全一致。即承诺必须是无条件地接受要约的所有条件。等方式作出承诺,则仍然属于一般合同订立中的承诺,而不是在订立电子合同中所作出的承诺。 二、承包合同订立方式有哪些啊 承包合同的订立方式如下: 1、在要约阶段,要求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发出订立承包经营合同的意思表示明确真实,并且要约须到达受要约人才生效; 2、在承诺阶段,要求承包经营合同中的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且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并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三、合同怎么订立 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和承诺的方式。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一个有效的要约包括: 1、内容具体明确; 2、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的约束; 3、要约应具备合同的主要条款。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应以通知的方式做出,如果在要约明确了承诺的时间,则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八十四条以通知方式作出的承诺,生效的时间适用本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 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第四百八十四条以通知方式作出的承诺,生效的时间适用本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 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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