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结婚登记大致分为申请、审查和登记三个环节,具体如下: 1、申请。 中国公民在境内申请结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 户口所在地 的 婚姻登记机关 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材料:户口证明、 居民身份证 、婚姻状况证明。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 2、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查明结婚申请是否符合结婚条件,不明之处,应当向当事人询问,必要时,可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3、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即时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离过婚的,应注销其离婚证。 法律客观: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