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建筑消防备案报送材料: (1)《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 (2)《自动消防设施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 (3)计委、规划、土地等主管部的立项批文及其它有关文件(土地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书及其复印件、会议纪要、领导批文等); 2、报审建筑内装修工程项目应提供以下资料: (1)《建筑内部装修防火审核申报表》; (2)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及复印件; (3)所装修建筑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书及复印件; (4)所装修建筑原《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十条 对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实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制度。 第十一条 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消防设计文件报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审查的结果负责。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申请批准开工报告时应当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