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遇到员工离职怎么办 |
释义 |
法律主观: 员工在不满现有的工作环境或者是工作待遇时,就会有辞职跳槽的想法。不过,虽然辞职是员工的权利,但是员工在离职时应办理好相应的程序才行。 一、员工离职申请流程 1、如果劳动合同还没到期的话,需提前一个月向部门领导提出书面辞职申请和《解除劳动合同申请》,待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报人力资源部。 2、由人力资源部逐级报请,经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人力资源部通知部门领导安排工作交接。 3、员工需要按《离职员工交接手续表》《工作交接明细表》和《物品交接单》内容依次交接,财务部结清借款后,经交接双方和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后,交接工作方视为完成。 4、工资中涉及保险,人力资源部同财务部办理保险清算,进行保险减员手续。 5、人力资源部统计其本月考勤,报上级领导批示,到工资结算日发放员工的工资。 6、人力资源部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并给员工开出《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员工到下一个新单位需要的,只要是正规大单位,一般都会要求出具的,有备无患。 如果是试用期员工,一般只需提前三天提出申请,手续办理也相对较简单。另外,提醒如果员工有人事档案在公司的,要办理档案转移到人才交流中心。如已有下家单位愿意接受保管的,也可以。 二、员工自动离职可获补偿吗 劳动部门指出,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5种情况下迫使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应当支付职工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 这5种情况是: 1、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 2、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 3、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 4、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 5、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遇到上述5种情况,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又拒付劳动报酬和补偿金,职工可以在规定的时效内申请劳动仲裁,直至向法院起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实践中,如果您决定离职,一定要办理好相应的手续,避免被用人单位索赔的情况出现。如果您离职的原因在于单位有无故拖欠或克扣工资等侵犯您的合法权益的情况时,您在离职时还可向单位要求经济补偿。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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