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目前北京市城镇居民户口的最早可以从92年10月起补缴,但也只能补缴养老保险,并且随着补缴年限越靠前滞纳金也就越高,如果你是北京市城镇户口,建议补缴2005年4月前的养老保险,因为2005年4月起北京市建立个人医疗账户,也就是说只要补缴了2005年4月前的养老保险,那么也视同你缴纳了医疗保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