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购买重疾险需要根据个人情况决定是否需要额外缴纳费用,而且具体费用标准也没有明确规定。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二条规定:“保险公司不得因被保险人的生理缺陷或疾病情况变化而单方面解除或变更合同。” 2.《保险法》第十四条规定:“保险公司在订立保险合同前明确告知被保险人其应当如实告知的事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履行保险义务的,被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或者要求保险公司履行合同。” 3.《重大疾病保险条款》中规定了不同的保险责任和赔偿金额,但并未明确规定肾病患者需要额外缴纳费用。 总之,对于购买重疾险的人来说,应当如实告知自己的疾病情况,根据具体情况是否需要额外缴纳费用应当与保险公司协商并达成共识。同时,保险公司应当真实告知被保险人购买重疾险的具体保障范围和费用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