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合同是双方自愿达成的民事合同,保险公司在投保人缴纳保险费的前提下,承担约定的保险责任。然而,如果投保人在购买保险时已经患有某种疾病,保险公司有可能拒绝承保或者在理赔时拒绝赔付。具体是否能够得到赔偿,需要根据保险合同中的约定以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判断。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如实告知对方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如实告知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2.《保险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致使保险人无法确定保险标的的性质、用途、价值等重要情况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保险责任。” 3.《民法典》第十一条规定:“单位人员因执行任务造成损害,由单位承担。” 综上所述,如果投保人在购买重疾险时未如实告知自己已经患有肾病等相关情况,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不承担保险责任。若投保人已如实告知,保险公司仍需根据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赔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