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设单位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应提供 |
释义 | 建设单位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应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 1、工程规划许可证; 2、设计单位资质等级证书; 3、监理单位资质等级证书,监理合同及《工程项目监理登记表》。 建筑单位工程质量合格标准如下: 1、单位包括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包括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全部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单位包括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包括子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使用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4、涉及金属管道的外防腐层、钢管阴极保护系统、管道设备运行、管道位置及高程等的试验检测、抽查结果以及管道使用功能试验应符合本规范规定; 5、外观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进行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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