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23洛阳生育津贴报销标准 |
释义 | 洛阳生育津贴报销标准主要分为以下两部分: 1、怀孕前办理的生育津贴报销标准:妊娠满7个月,可领取70元/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4个月不满7个月,可领取60元/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1个月不满4个月,可领取30元/天的生育津贴; 2、怀孕后办理的生育津贴报销标准:妊娠满7个月,可领取80元/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4个月不满7个月,可领取70元/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1个月不满4个月,可领取40元/天的生育津贴。 在洛阳生育津贴报销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 2、生育津贴支付期限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 3、生育津贴应在女职工分娩后3个月内向相关主管部门办理生育津贴申领手续; 4、申领生育津贴所需的申报材料包括:出生证、夫妻双方身份证、独生子女证、出院证、生育医疗费用发票等。 综上所述,洛阳生育津贴报销标准具体以当地最新政策为准,以上仅供参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