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迟执行的救济措施 |
释义 | 法院不执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26条和第224条规定,超过6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书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级法院可以责令原法院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指令其他法院执行。民事判决、裁定和刑事判决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法院或同级被执行财产所在地法院执行。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财产所在地法院执行。 法律分析 法院不执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投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拓展延伸 延迟执行的法律援助措施 延迟执行的法律援助措施是指在特定情况下,法律系统提供的一种救济方式,以延缓执行某项法律决定或判决。这一措施通常适用于那些面临财务困难或其他特殊情况的当事人,使其能够有更多时间来寻求合适的法律援助或解决方案。延迟执行的法律援助措施的目的是保障当事人的权益,确保他们能够充分行使自己的法律权利。通过提供必要的时间和资源,延迟执行的法律援助措施有助于减轻当事人的压力,为他们提供更好的法律支持和保护。 结语 当法院不执行时,当事人可向上级法院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26条规定,申请执行书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向上一级法院申请执行。上级法院可要求原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决定由本院或指定其他法院执行。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24条规定,民事判决、裁定和刑事判决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法院或与之同级的被执行财产所在地法院执行。其他法律文书执行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财产所在地法院执行。延迟执行的法律援助措施是为保障当事人权益,给予其更多时间和资源,以寻求适当的法律援助或解决方案,减轻压力并提供更好的法律支持和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一章 执行措施 第二百五十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一章 执行措施 第二百四十八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一章 执行措施 第二百六十二条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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