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定中考政策 |
释义 | 法律分析:今年保定市体育,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信息技术,生物、地理等科目不再进行升学考试。我市中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综合(包括物理、化学两门学科)、文科综合(包括道德与法治、历史两门学科),总分600分。各科分值为:语文120分,数学120分,外语120分(听力测试30分,笔试部分90分),理科综合120分(物理55分、化学35分,综合题30分),文科综合120分(道德与法治45分,其中民族团结教育7分,历史45分,综合题3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综合为全闭卷形式,文科综合为全开卷考试,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综合、文科综合等5科使用全省统一命制的试卷。 考试时间为:7月18日上午9:00—11:00语文,下午14:00—16:00理科综合、16:45—18:45文科综合;7月19日上午9:00—11:00数学,下午14:00—16:00外语(包括听力测试25分钟)。普通高中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中等技工学校和招收学前教育专业公费师范生的院校使用同一套试卷。 法律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考工作秩序的通知》 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在中考工作中严格遵循《教育法》关于“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的规定,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坚持以学生的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为依据,实行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确保教育公平。 2.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今年中考前对本行政区域内各地现行招生考试政策中加分(或降分录取)项目、分值和范围逐一核查。除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国家政策规定,对品学特别优秀学生、烈士子女等优抚对象以及华侨子女、港澳台学生、少数民族学生等实行加分(或降分录取)之外,对一些地方把招生与各种经济因素挂钩,作为招商引资、吸引人才的做法,要予以纠正,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3.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符合国家规定的加分(或降分录取)项目、分值和范围,要按照有关工作规则和相应规定,将其作为涉及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公共服务事项,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必要时应举行听证会,并将有关招生政策上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4.各地对享受加分(或降分录取)待遇的学生,要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及时公示享受优惠政策的学生名单、项目和分值,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的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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