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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两人都不用在场怎么办理离婚?
释义
    无论是离婚诉讼还是协议离婚,双方当事人必须一起前往签字办理手续,否则无法办理离婚手续。对于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情况,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因此,无论在何处离婚,都需要双方当事人一同前往办理,只是诉讼离婚可以选择不在当事人常住户口登记地办理。
    法律分析
    1、不能办理,离婚诉讼,或协议离婚,领取离婚证,双方当事人必须一起前往签字办理手续,一方不在场都办不成离婚手续。
    2、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因此,无论是在哪儿离婚,都要双方当事人一起去办理,只是诉讼离婚可以不在当事人常住户口登记地办理而已。
    拓展延伸
    离婚手续的代理办理方式
    离婚手续的代理办理方式是指在双方都不方便亲自到场的情况下,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离婚手续。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以选择以下几种方式进行代理办理。首先,可以委托律师代为办理离婚手续,律师将代表当事人进行各项法律程序的办理,包括准备和递交相关材料、代为出庭等。其次,如果当事人不方便委托律师,也可以委托亲友或专业代理人代为办理。在选择代理人时,应确保其具备相关经验和能力,以确保离婚手续的顺利进行。无论选择哪种代理办理方式,当事人需提供必要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等文件,以确保代理人的合法性和代理权的有效性。请注意,不同地区的法律规定可能有所不同,请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进行咨询和办理。
    结语
    离婚手续的办理必须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前往办理,无论是诉讼离婚还是协议离婚。如果双方都无法亲自到场,可以选择委托律师、亲友或专业代理人代为办理。代理办理离婚手续时,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等文件,确保代理人的合法性和代理权的有效性。请根据当地法律规定进行咨询和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四条 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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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6:0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