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和解协议书和谅解书的区别 |
释义 | 性质不一样,刑事和解协议是谈赔偿问题的,刑事谅解书是对犯罪行为的谅解作出的声明。还有一点区别在于,刑事和解协议是双方的共同意思表示,需要双方签字,但刑事谅解书是单方作出的,不需要另一方签字。 一、刑事和解的制度 制度如下:1、刑事和解的条件:加害人的有罪答辩;自愿,包括被害人和加害人双方自愿; 2、适用对象与范围:适用对象包括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以及成年犯罪嫌疑人中的过失犯、偶犯、初犯。适用范围限定在轻罪案件,即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刑的案件; 3、刑事和解的适用阶段:可以适用于每一诉讼阶段; 二、刑事和解协议书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1、双方的基本情况; 2、概括案件基本事实,列举主要证据; 3、被害人自愿和解,同意对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罚; 4、被告人真诚悔罪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 三、刑事谅解书书写格式如下: 1、最有效刑事谅解书写明案件情况、已获赔偿及当事人已明确谅解最有效; 2、先说明案件发生的时间及原因过程及现在的结果; 3、接着说明侵害者虽家庭困难但是积极与受害者家属协商进一步赔偿事宜,并且已经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支付赔偿金。刑事谅解书需要写明受害方的谅解以及达成的赔偿协议。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八十八条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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