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上市公司是指所发行的股票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其具有以下三个特征: 1、上市公司必须是已向社会发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即以募集设立方式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申请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内进行交易,成为上市公司。以发起设立方式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公司成立后,经过批准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后,又达到公司法规定的上市条件的,也可以依法申请为上市公司。 2、上市公司必须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国务院可以直接批准上市公司,也可以授权证券管理部门批准。证券管理部门是指国务院对证券的发行、交易实施监督管理的主管机关。 3、上市公司的股票必须在证券交易所开设交易场所公开竞价交易。证券交易所是国家批准设立的专为证券交易提供公开竞价交易场所的事业法人。 一、公司上市的最新标准是什么 公司上市的标准具体如下: 1、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其股票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低于5000万元; 3、开业时间三年以上,近三年连续盈利; 4、持有面值1000元以上的股东不少于1000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 5、公司股本超过4亿元的,向社会公开发行的比例超过15%;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市公司是指所公开发行的股票经过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没有上市和没有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种,这种公司到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除了必须经过批准外,还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 二、公司上市的要求人数 公司上市并未要求人数,上市公司是指所公开发行的股票经过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以下为发起人,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