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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90周岁以上高龄津贴标准是怎样的
释义
    法律分析:各地区在享受高龄津(补)贴的年龄段和补助标准方面也存在较大差距,甚至在同一个省(市、区)内享受范围和享受标准也不一样。各地补贴标准:南昌市80周岁(含)至90周岁(不含)老人,每人每月发放标准从80元提高到100元。90周岁(含)至100周岁(不含)老人,每人每月发放标准从150元提高到200元。100周岁及以上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标准从500元提高到1000元。高龄补贴采取按月社会化方式发放,发放时间以老年人符合申请条件的当月时间为准。泉州市:2018年起,丰泽区将为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提供高龄营养补贴,为65周岁以上老人提供免费体检,为特困失能老年人实施政府购买服务,为全区4416名80周岁的老人购买“银龄安康”意外保险,让全区的养老制度日益健全,社会救助体系不断完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二十八条 国家通过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
    第三十一条 国家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给予基本生活、医疗、居住或者其他救助。
    老年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或者其赡养人和扶养人确无赡养能力或者扶养能力的,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给予供养或者救助。
    对流浪乞讨、遭受遗弃等生活无着的老年人,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救助。
    第三十七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发展城乡社区养老服务,鼓励、扶持专业服务机构及其他组织和个人,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紧急救援、医疗护理、精神慰藉、心理咨询等多种形式的服务。
    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逐步给予养老服务补贴。
    第七十三条 老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或者其代理人有权要求有关部门处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人民法院和有关部门,对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申诉、控告和检举,应当依法及时受理,不得推诿、拖延。
    第七十四条 不履行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职责的部门或者组织,其上级主管部门应当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
    国家工作人员违法失职,致使老年人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或者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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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4:02:26